天必须要正式,却忘了腿上的伤没完全好,划伤是痊愈得七七八八,但膝盖的淤青还没褪呢。
腰部也要注意,她强行挺直,疼不疼不管了,迈步就要过去向她的医生求婚。
“万俟,我……啊!”
右腿刚刚迈出去,膝盖却打不直,不知道鞋跟是不是踩到了小石子,猛地往旁边一拐。
人还没走过去,脚先崴了,眼见裴锦夕要摔,万俟反应迅速地往前几步,伸手把她接在怀里。
“……”
一只吊着胳膊的狗狗扑在她怀里,尴尬地不敢抬头了。
万俟有点好笑,今天裴锦夕穿得好像格外正式,粉色的西装把肤色衬得白,减龄奶嫩的感觉。
就是不知道她为什么非要穿个高跟鞋,她把人慢慢扶到旁边的长椅坐下,看着她窘红的脸蛋,无奈,“伤没好就不要穿高跟鞋啊。”
“唔……”
小狗狗耳朵怂拉,万俟蹲下身,捋顺耳侧的碎发,托起她的脚裸,帮她把高跟鞋脱下来。
裴锦夕没穿袜子,右脚白得发光,脚背上隐约可见青色的血管。
手指轻轻地捏了捏她的足踝,“刚刚有没有崴到?这里疼吗?”
“唔……不疼。”
“那这里呢?”
万俟耐心地检查,裴锦夕感觉得带她手心的温热,耳根一下子烫了起来,烧到脸颊。
低头呆呆地看着她的医生,鼻尖又挺又翘,给她检查的手法那么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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