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什么。
成都偏爱深色,原以为一身玄色最配他的气质,飒爽英姿,没人比他更适合黑色了。可那次如意见他一身浅白素衣,便是只有前襟有软线银丝勾勒,也穿出了十分贵气,宽肩窄腰,往那一站便叫人心旷神怡。虽然他老子宇文化及不是什么好东西,养出的儿子却是顶天立地。
上辈子如意以为成都好玄衣,只是方便夜行,容易打理。可如今,她在日光底下能清晰的看见,那些条因为跪地折腾又裂开的伤口,流出的血液蜿蜒就滚到玄衣上,无人知晓,不知疼痛。
如意登时心疼得像是口子裂在了自己身上,挥散了熙攘吵闹的人群,死死的盯着医女包扎的动作。若是哪一下成都面上有变,眉头紧锁了。如意定然心中心疼得紧缩,而后气的不行,站在旁边大声的训斥。
成都将头侧向她处,正好能看见小姑娘掐着腰死死盯着自己伤口的样子,每一个表情都可以收入眼底,一点不落。
众人只道小郡主命大,从崖底走了一遭也不改泼辣,只有宇文成都定定得看,好像看出来好多东西。
如意照看完成都回房,辗转反侧去想昨日在崖底,成都给她讲的许多事——许多,她从未听说过的事。
她一贯以为成都木讷呆板,重生归来,也只是觉得这木讷之后是让人心安的踏实,像是一座暖意融融的火房子,四壁坚实。可昨晚听他说话,她才诘问自己,可曾真正的去了解他了。如今老天不仅让她重生,连带着接近他了解他的机会都给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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