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不得不说刘菀脾气非常好,隔天又没心没肺地跑家里来给他做饭。她打开冰箱看了眼,忍不住抱怨:“怎么全是速食品,好没营养,对身体不好的。”
知夏见她裹了大衣准备出门,窗外还在下雪,起身喊住她:“刘菀。”
“超市很近。”她回头冲他笑了笑,清秀的五官都舒展开来,“你忙你的,我很快就回来。”
知夏看着她出门,冰封太久的心还是有了一丝动容。其实他平时也下厨,仅限于那馋嘴小丫头过来蹭饭的周末,自从她不来了,他也就懒了。
可是现在有个女人,开始操心他的一切,这种感觉已经太久没有过了。
知夏认真反思了一遍自己的行径,最后做出一个重要决定——认真和刘菀交往,以结婚为前提。
他马上就四十岁了,早就过了适婚的年纪,刘菀无论哪方面看起来都是个不错的结婚对象,性格温和大方、识大体,重要的是,他们性格也很互补。
他除了工作之外其它地方似乎一直需要人打点,大概是以前依赖林晚秋惯了,现在也改不了这个坏毛病。刘菀是他的助手,在这方面十分擅长。
当刘菀提着两大袋东西从超市门口出来,脸上红扑扑地两团,大概是之前受了冻,超市里的暖气又太足的关系。她看到忽然出现的知夏时,脸上的表情一时有些滑稽:“你怎么来了?”
知夏踩着积雪走过去,还是那副不温不火的样子,一手接过购物袋,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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