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上百只狼把头狼紧紧围绕在中间。弹头想要射杀头狼,必须最少穿过是十几只狼的身体,即便用穿甲弹也无法做到。
穿甲弹可以击穿几十毫米厚的装甲,但是却无法击穿十几只狼的身体。肌肉、骨骼、血液会阻挡住穿甲弹,这种护壁跟装甲完全是两码事。
装甲可以一击洞穿,肌肉与骨骼则会不停的卡住弹头,最多只能洞穿六只狼的尸体就会失去力量。
“头狼很狡猾。”狙击手旁边的军官眯起双眼道:“不要把这群狼当成野兽,应该把它们当成一支身经百战的部队。”
当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许多士兵持着不屑的笑容。
他们的装备精良,有步枪、狙击步枪、手雷、单兵火箭筒,以及充足的弹药。这不过是一个狼群,哪怕闭着眼睛扫射都会把这些狼群全部干掉。
这就是真正热兵器时代的优势,所有的枪都是半自动或者自动步枪,扳机一扣就是数发子弹冲出。在这种热兵器的装备下,狼群并不可怕。
“不要掉以轻心。”军官沉声道:“我们的任务是要把帕拉少校完好无损的带回去,不是跟狼斗气。这些狼很不简单,它们具备军犬的素质。”
听到这句话,脸上露出不屑的士兵才稍稍收拢一点。
野外的狼跟军犬无法相提并论,也许一百头狼并不可怕,但是一百只军犬的话就太可怕了。
狼凭借的只是本能,而军犬则受到专业的训练。根据不同的军犬分为不同职能:排爆、搜救、战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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