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丁带着苟旦去营地附近的溪边宰杀兔子。
路上肖丁问苟旦是不是视力特别好,晚上也能看清。这是一个连苟旦自己也说不太清楚的问题,自从捡到那三个原魂碎片后,身体上的变化二连三地发生,又不好解释,只好说自己从小就这样。
“难怪昨晚你能帮我一起解决掉最后那四个强盗,否则,只怕要师父出手了。”肖丁说。
来到溪边,借着月光,肖丁让苟旦先处理一只野兔。苟旦从百宝囊里掏出他常用的猎刀,干脆利落地拔毛剔骨除内脏,一会儿就处理得干干净净。他原以为这么熟练一定会让肖丁另眼相看,哪知道肖丁露出牙疼的表情。
“你看好了。”肖丁说完,右手提刀轻轻悬在另外一只野兔的头部,迅速往下滑,像抚摸它一样。
只有片刻,苟旦一看,皮已经去好,上面没有带一丝肌肉。然后,肖丁的右手提着短刀,轻轻在兔子身上舞动,转眼间,肉是肉,头部是头部,内脏是内脏,已经全部切好。
这个过程中,苟旦没有听到一丝刀刃碰到骨头的声音,只有充满节奏的,骨肉分离时的细微响声。哪像自己,宰个兔子,快是快,就是有点惊天动地。肖丁带着还沉浸在震惊中的苟旦回到营地,一边烤着兔肉,一边给他讲了一番启蒙的刀法要义。
短刀是近身战的利器,要出其不意。打架的时候,如果远远地露出手中短刀,对方看到后,不是直接逃跑,就是拿出比你长的兵器迎战,这样就达不到效果了。
苟旦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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