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甚的孽,那几年妻妾连着生了三个儿子,都不曾养活过一岁,皆生病去了,膝下只余两个女儿。
他自个儿本身便是个独子,父母眼瞧着他膝下无子,日渐年长,便求他趁早从族中过继一个。
他原是不愿的,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瞧着父母成日里愁眉苦脸的模样,他心中不忍,最终还是点了头,过继了一个孩子。
这个孩子便是江怀信。
江怀信来了两年,江友的妻子便喜诞麟儿,一家人欢喜不已,但因着江怀信已然过继过来,记在了江友膝下,便仍旧养着了。
江家是仁善之家,阖家老小待江怀信都是极好的,有了亲儿子之后,江友越发疼爱待江怀信,生怕外人闲言碎语,说他一碗水端不平,过继来的儿不宝贝。
如此,江怀信便越发放肆,成日里游手好闲不说,他还有一癖好,他喜爱做贼。
要说他过继到江家,做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三少爷,平日里吃一顿饭,都够一般人家吃个把月的了,穿的更是绫罗绸缎,虽不是,他是甚的都不缺的。
可他偏偏爱做贼,从小去私塾便偷同窗的笔墨纸砚,大些自个儿去集市上,便偷人草鞋,炊饼,后来去人铺子中耍子,偷人银钱。
总之,但凡有机会做贼,他便要偷做贼,不论偷甚的玩意儿,他便是要偷。
常言道,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鞋,他偷东西给人逮过许多次,若不是江友撑着,早已送到衙门吃官司去了。
为此,江友多番苦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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