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三个人控制起来了。在申请到搜查令之后,现场勘查人员对三人所属的两个家庭的住处进行了搜查。
很快,警方就在赵匡的家里搜查到了两部苹果手机和一部华为手机,经检验,分别属于被害人李江江、程源和冯起。对杨家进行搜查的民警,也寻找到了一条金项链和一枚金戒指,经辨认,分别属于被害人程源和方克霞。
负责现场勘查的民警并没有因为搜获重要物证而满足,他们继续对两座房子进行了细致搜查,一共搜出人民币现金约一万元。而有一些钞票上,似乎还有殷红的血迹。
被警方拘留的三个人在三间不同的审讯室里,纷纷喊冤,都称自己这几天都没有去过赵元家里,也没有见过赵元,更不可能杀人了。对于周二下午的不在场证据,三人均不能提供。据三人说,当天下午,三个人都在家里睡觉,三个人能互相证明,没有其他人可以证明。一直睡到晚上七点,三个人起床相约去吃个晚饭,然后去隔壁镇子上的一个小赌场试试手气,当天晚上他们玩了通宵,还赢了不少钱。仅此而已,根本不可能杀人。
在审讯不下去的时候,警方向三个人出示了三个证据。一是从他们家里搜查出的上述手机和金银首饰;二是从他们家里搜查出的人民币上,有十七张百元钞和数十张其他面值的钞票上,检出了几名被害人的血迹dna;三是负责外围调查的民警提供的证人证词:离这片区域不远的一个夜摊集市上,有几名地摊老板说这三个人于案发当天晚上八点多,到地摊上询问哪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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