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的年轻人一前一后下了车,走到翻倒在路边的宝马x5旁。
其中一人跳上x5翻转的车身,在驾驶座车窗的位置蹲下,透过破裂的车窗可以看见穿着牛仔衬衫一动不动的背影。戴铆钉露指手套的朋克青年将手臂伸进去,手指在钢管上沾染血迹的地方抹了一把,拿出来闻了闻,血腥味浓重。
下方的人吹了声口哨:“死了吗?”
铆钉手套男起身回答:“不死也去了半条命了。”
四个人一起跳上车拉出那根钢管,钢管末端的血迹还没干透,带着新鲜的血掉落在马路上,发出当啷一声。
不过有血也不一定代表人就死了。为首的皮衣男将手臂伸进破窗,拉开车门,他带着一把折叠刀垂直下到车厢内,弯腰蹲下,按着凯墨陇的肩膀将人翻转过来。
“妈的居然是个混血啊……长这么帅,啧啧,真是可惜了。”皮衣男掐着凯墨陇的下巴,不无艳羡地一左一右端详了一番,混血美男脸颊上挂着一道血迹,但即便如此,仍有让女生尖叫的资本。
“男人有什么好看的,你他妈别光顾着打望,死没死啊?”下方等待的同伙不耐烦地催促,“没死赶紧补一刀!”
皮衣男这才讪讪地伸手去探对方的鼻息,然后蓦地一怔。
混血美男的眼睛睁开来,冷冷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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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衣男的身体“砰”地摔在马路上,立刻就好似一团烂肉,再也没爬起来。下面三名同伙惊恐地展开匕首,在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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