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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几天,她干脆买了速写本和铅笔,和那些天天泡美术馆的学生一样,在馆中找个僻静的地方,长凳也不坐,盘腿地上就开始对着一幅画闷头就描,午餐也学着别人,面包和矿泉水。
偶尔她身边会有游客或者别的学生停驻,短时间的她不在意,可一旦时长超过1小时,第2次来她必然会换一个地方。
一个星期下来,竟然给她画完了厚厚一大本100页的速写本,恩恩,没一张像原画就是了……
她玩得不亦乐乎,画得乱七八糟也很开心。高兴了,也就不再去美术馆当学生了,简单的白色短T加条牛仔及膝裙,小白布鞋一套,简简单单的大学生装束就在佛罗伦萨逛起来,美术馆暂时是不想去了,就走博物馆的路线,教堂也必须要去,长廊也要走走,如果醒来实在不知道要做什么,就在街边吃个早餐,喝着咖啡,晒着太阳,懒洋洋的注视着这座古老的城市。
游客永远都是熙熙攘攘的,穿梭在历史悠久的大街小巷中,她有时累了,随意的靠在抢街边土色的墙壁上,就能听到各种语言的导游,挥舞着小旗子,带领着老老少少男男女女穿过那些著名的打卡胜地。
然后,她发现,老是有个男人撞进她的视线。
第一次大概是在美术馆,接下来,博物馆、教堂、旅游景点、街边的咖啡屋、出售珠宝黄金的小店,频率大到她警觉无比的在酒店房间里狂睡了两天,傍晚随便找了家餐馆,解决晚餐。
正当她切着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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