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样的一线刑警多些经验。”韩印知道叶曦是在分散他的注意力,好让他快点将情绪平复下来,便挤出一丝笑容说,“你要是真想听,那我就说说。关乎青少年、儿童失踪案,不外乎四种动机:拐卖、绑架、报复家长、强奸。在这起案子中,孩子年龄偏大,首先可以剔除拐卖;再一个孩子家庭条件一般,绑架也可以排除;而从女孩父母的人品以及他们与周围人群的相处情况看,报复一说也可以排除;剩下的便是强奸,鉴于小女孩的外在条件,我觉得凶手可能是有恋童癖好的人。恋童癖者皆为男性,变态癖好主要是由于后天心理发展不正常造成的,侵害对象年龄从三五岁到十六七岁的都有,侵害对象有的只针对男童,有的只针对女童,也有的不分性别。侵害对象为男童的多为同性恋,年龄结构在青壮年左右。他们有的是因为童年时期也曾被男性猥亵或者鸡奸,成年后带着报复和寻求快感的心理,便成为了恋童癖者;有的是因为社会压力大,所处环境复杂,对成年人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感到厌倦恐惧,进而想寻求简单安全的交往,便会把兴趣转化到单纯的孩子身上;有的是因为社会地位低下,家庭关系不和睦,反复遭受妻子和其他成年女性的侮辱,这种人要么对成年女性愤恨至极,要么便厌恶无比,从而把兴趣转到男性身上,但由于很难找到合适的男伴,进而对儿童施暴;还有的跟上一点差不多,本身是同性恋,但所处环境无合适的伴侣,便以男童代替……还有很多情形,就不详细说了。重点要说的是侵犯女童的恋童癖者的侧写。这种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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