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身之际,格外依依不舍。
黎均最舍不得的,首推宋微。在他心里,一趟逃亡借兵,除了成就大事,就是交了这个真正平等相待,推心置腹的同龄好友。酒过三巡,拉着宋微的手,红着眼眶道:“妙之贤弟,归家之后,代问令堂安好。切莫忘记给愚兄捎封书信来。”
要不是形势不允许,当事人亦不情愿,他是一点也不介意把宋微留下来做妹夫的。
国王身边的内侍官捧着个托盘过来,上边放了绢帛笔墨。黎均道:“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愚兄再作依依儿女之态,定要叫贤弟笑话了。就此题诗一首,赠与贤弟。文辞鄙陋,聊表心意。”
交趾王室深受夏风熏染,黎均学得一身咸锡朝文士派头,赠别题诗,理所当然。就见他执笔挥毫,淋漓写就。写完了,又深情朗诵一遍:
“古道频折柳,长亭共举杯。
不堪金盏醉,唯恐马蹄催。
春朝流水去,秋日远鸿归。
珍重别离意,清风俯仰随。”
玄青等人听罢,无不赞叹。诗其实写得一般,但作为一个偏远属国的国王,能如此一挥而就,也算难得。
宋微肚子里墨水有限,不过这首诗意思浅近明了,十分易懂。双手接过绢帛,用心叠好收进怀里。笑道:“亭匀兄,写诗我是不成的,唱首骊歌,多谢你这般深情厚谊。”
说着,手掌在桌案上有轻有重拍几下,起了个前奏。随即放开嗓门,高歌一曲。他唱的是一首咸锡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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