哉。
也是从那时起,她的生活里渐渐有了郑煜的影子,他就像空气,多年来无处不在。
她和郑煜认识快五年了,从那场订婚宴开始,她拒绝他,赶过他,也说过永远不会喜欢他这种话。可他好像都听不进去,认准了她是他的未婚妻,一路从帝都追到霖市,也将漫娱集团的第一个分公司落户在霖市。
因为不满父母的自作主张,她连带着也讨厌郑煜,豪门贵公子估计没吃过被女生拒绝的闭门羹,她都想好了如果他继续死缠烂打的话,她要怎么打击他。
可他很沉的住气,她烦他时,他便闷头搞事业,只是偶尔出现,离的不近,也不远,让她轻易不会忘掉他。等她稍有松动,他便顺杆而上。
许安歌也不记得她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或许是大二那年的圣诞夜,也可能是去年除夕的帝都街头。
她就是只被他泡在温水中的青蛙,生生熬了几个春秋,其实内里早就入味了,一动则熟。
(从下章开始飙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