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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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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见王,事必大逆。”庄子曰:“请治剑服。”治剑服三日,乃见太子。太子乃与见王,王脱白刃持之。
    庄子入殿门不趋,见王不拜。王曰:“子欲何以教寡人,使太子先?”曰:“臣闻大王喜剑,故以剑见王。”王曰:“子之剑何能禁制?”曰:“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王大悦之,曰:“天下无敌矣。”
    庄子曰:“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愿得试之。”王曰:“夫子休,就舍待命,令设戏请夫子。”王乃校剑士七日,死者六十余人,得五六人,使奉剑于殿下,乃召庄子。王曰:“今日试使士敦剑。”庄子曰:“望之久矣!”王曰:“夫子所御杖,长短何如?”曰:“臣之所奉皆可。然臣有三剑,唯王所用,请先言而后试。”
    王曰:“愿闻三剑。”曰:“有天子剑,有诸侯剑,有庶人剑。”王曰:“天子之剑何如?”曰:“天子之剑,以燕溪石城为锋。齐岱为愕,晋卫为脊,周宋为谭,韩魏为夹,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渤海,带以常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此天子之剑也。”文王芒然自失,曰:“诸侯之剑向如?”曰:“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愕,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谭,以豪桀士为夹。此剑直之亦无前,举之以无上,案之亦无下,运之亦无旁。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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