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难道还要在祸害一个无辜的孩子,让他还没出世就变成冤魂?那他跟自己那个冷血无情的父亲又有什么区别?
孤独太久,他也想有个人陪着他,哪怕是只小狗都好,想到未来或许有个白胖的小家伙要跟他见面,陪伴他走完一生,不离不弃,这种滋味太奢侈了,他根本没办法拒绝。
一念心软,留下的就是大把的问题,他扔掉家里所有的锐器,在肚子已经没法再掩盖的时候毅然辞去了工地的苦力活。
那时候他一直跟几个农民工住路边的简易帐篷,现在辞职了连帐篷都没得住,他舍不得让肚子里的小东西受罪,所以干脆狠了狠心带着攒了很久的几千块钱,找到了一间出租房,第一次见到了罗小茂。
罗小茂是个非常漂亮的男人,身材瘦高脸蛋出挑,穿上女装比一些女明星还出色几分,不过他一直在夜店工作,用旁人鄙夷的话说,就是不干不净出来卖的屁|股的,所以自然没几个人看得起他,哪怕他出的房租再低,那些“正经人”也不屑于跟他合住。
不过徐辞年不在乎这些,他要的只是一个舒服的房子,跟房东是好人还是坏人没有关系,况且看着干干静静的人,谁知道肚子里装着一颗什么颜色的心,如果是跟徐新年那种人比,罗小茂不知道要比他干净多少倍。
于是,一个整日里穿女装的纯爷们,跟徐辞年这个大着肚子的畸形怪,两个都是社会“异类”的人凑在一起,倒是有了几分惺惺相惜的味道。
两年来,他把以前当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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