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已是申时末,今晚要在荒野过夜了。
一个时辰后,犬借来了。
那是一条棕色的短毛犬,长脸儿,身形细长,四条肌肉发达的腿,一看就擅长奔跑。
吴关蹲下身,抚摸着犬颈,又喂了它一块羊肉干。
“干活了。”
待犬咽下肉干,吴关又拿过闫寸的衣服,放在它鼻下。
犬闻着衣服,耳朵耸了耸,略一犹豫,向着树林跑去。
吴关牵着犬绳,被它拽着跑了起来。
你不后他发觉自己的伤脚要跟上这速度着实费劲,就将犬绳递给了一名跟上来的皂吏,自己回身上马,驱马跟了上去。
进了林子,犬一路小跑,几乎没怎么犹豫停留。
吴关想起闫寸身上有伤口,或许是伤药的味道浓郁,因此犬才追踪得如此确定?
一刻后,犬驻了足。
前方有人。
是吴关带来的皂吏,他们正是在此处找到的刀鞘,因此正在围绕找到刀鞘的地方展开搜查。
“有一些足迹,很新。”皂吏班头指着一处缓坡道:“看这里,这个足印很清晰。”
“能确定去向吗?”吴关道:“刀鞘既在这里,无论是无意掉落,还是有心留下,闫县尉肯定来过这儿,问题是,之后他去了哪儿?”
皂吏班头摇摇头,“腐叶太多,足迹不易留下,这可不好判断。”
“得靠它了。”吴关又给犬喂了一块肉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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