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钱,但这也没办法,二十个金币去其他地方估计是很难找开的。
拎着一个沉甸甸的钱箱子,路过一家衣服店的时候刘秀迈步就走了进去,出来的时候已经穿上了一套洁白的丝绸长衫,脚下则是一双鹿皮短靴。
几个月没穿衣服了,刘秀还真有点不习惯,尤其是古装长袍这种衣服。
丝绸衣服唯一的好处是大热天的也不觉得热,反而清清凉凉的。
除了身上的这一套之外,刘秀还买了近十套衣服和鞋子,有丝绸的也有棉布麻布粗布的,店家包好全都在洛山身上。
然而买了这么多东西,却只花了刘秀不到五个银币,心中暗道一声真便宜。
原本刘秀是想给洛山也买两身的,但洛山死活不要,对此刘秀只能作罢。
洛山不敢要啊,店铺里的衣服就不是他这样的人能穿的,对于他来说贵得离谱,就刘秀身上穿的那一身,换算下来的话,洛山一家子一年的劳作估计都不够,这还是因为他家老爹是村长的前提下。
对于这个世界的金钱,刘秀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所以自然就不知道洛山心中的想法了。
“贵人穿上这一身衣服真好看,比那个田少爷更像富家少爷”离开衣服店的时候洛山扛着一大包衣服看着刘秀由衷称赞道。
摇摇头,刘秀笑道:“就我?还富家大少爷呢,得了吧,我就一个寻常老百姓”
洛山嘿嘿一笑没有接话。
值得一提的是,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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