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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洛琳离职风波(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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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那帮职业打假人的交锋还要等些日子,毕竟人家还没有向法院起诉呢。

    对于郝好来说,除了通过网上咨询一天弄个几十块钱的生活费,最让他费心的还是洛琳与环宇商贸的劳动争议案子。

    劳动争议案件有他特殊的程序,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先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任何一方不服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的,都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对于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如果劳动者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在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了,这项权利是劳动者所专属的,用人单位不能就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就失去了申请司法救济的机会,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以下六种情形时,可以在30日内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这六种情形分别是: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

    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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