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的事了!
于是赵明秀不得不让印刷部加班加点再版之前几期的《言诉悠情》,结果销售数量让滨江,哦不,是全国同行,都恨不能一头撞死。你说你个月刊,还是月刊搞再版也就算了,销量居然比我们实时的还高N平方倍,你们是想闹哪样!啊,还让不让人活了!
但有人愁也有人欢喜,这不,那几期稿件被《言诉悠情》录用的作者们心情都极为舒爽,随着往期杂志的热销,他们也跟着得了笔不菲的“奖金”。按说投杂志的千字多少拿了钱就算买断了,杂志卖不好不会扣你钱,卖得好也不会加你钱。
可赵冬随心所欲惯了,带得赵明秀也不怎么把行规看在眼里,不能当稿费发,我当奖金还不成吗?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何况那点钱和《言诉悠情》这段时间的利润比起来真算不了什么,花点小钱得了人心,还怕将来好稿件不往咱家走?
现在《言诉悠情》借了《妖夜》的光的确是火得厉害,颇有冲出大陆,走向三处岛省的意思——近期编辑部收到不少尊江丽泉埃曼读者的来信——说不定转天就闻名世界了。可《言诉悠情》不是只办这一期,也不是只办这一年,只有一篇《妖夜》拿得出手,无后继之力,又能撑多久?
社内众骨干闻言连连点头,索性开会商议,把旗下出版物作者的待遇彻底完善了一把,一经公布就大大挑战了把“文人多饿死”的固有观念。谁说爬格子的付出回报不成正比?谁说文人日子不好过?看人家这待遇,一篇好故事收入一万不是神话,红火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