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后,看着躺在病床一天比一天虚弱的老院长,咬牙牙,决定考研,而且是考医科大的研。
兄弟们都说我脑袋锈逗了。
半天打工,半天学习,凭借超强的记忆力和不算笨的脑袋,挣扎了一年后,我还跌破众人眼镜的考上了。
兄弟们的保全公司很不景气,主要是不善经营,大主顾他们嫌人家的钱不干净,钱干净的一般都顾不起保镖。
即使这样他们还是凑了一笔钱,老大硬把存折塞到了我的手里:&小七,知道你凑不起学费,是兄弟就不要推托......&
没等我毕业,老院长就熬不住了,葬礼办得很简单,参加的差不多都是&温馨&出去的人。
毕业后,我成为了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三年后攻克了要了老院长命的病,名利双收。
医生这个职业一直延续到我四十二岁,其间结了婚,有了一个儿子。
四十二岁那年的七月,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找上门来,拿着一个跟我脖子上的坠子一模一样的坠子,非要认我当弟弟。
走了关系,调查了了一下这人的身份,还真是我哥,同父异母,身份是一个举足轻重的黑帮的大哥,不过他现在肾脏衰竭,急需要换肾,两个儿子各自有各自的势力,谁也不愿意换给他,一心想着他快些死,好接收他的地位。
我是他们家亲自丢的,找起来自然也方便,除了特种部队那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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