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一路横行,路上遇到的什么豺狼虎豹,见到打死就是了。
尤其为了避免还需要自己去找食物,李适每次吃完,还会留下一块血淋淋大腿做诱饵。
可惜在森林里钓鱼钓了一两个月后,好像动物们对血腥味都不敏感了。
真不明白,血淋淋的虎大腿难道不香吗?
李适想要吃肉也变得困难起来了,尤其是自己食量大,没肉的日子真的很难熬!
不过,还好李适到底成功穿过那一片山林,来到平原上。
然后李适知道这里是大仙国与妖族边境,而且因为各种原因逃命到这里的人还不少。
只要不是本地人,十个有九个是犯了事的,而大仙朝的官方为了管住这些人,便弄了一个悬赏,只要猎杀妖族的人,就能够换取到生存物资,甚至能够赦免罪责。
在这样的情况下,李适花了半年时间靠着一手标枪射死人,混出个血枪名声。
说实话,游走在生死间的感觉,李适还是感觉很不错的。
至少对于突然来到这世界的李适来说,这种感觉让自己真正感受到自己还活着。
至于救秦雄的理由,纯粹是李适看到妖族与大仙朝的战争,感觉比较起单人的生死搏斗,还是在战场上看着千万人在眨眼间死去,令自己感觉更加血脉喷张。
没有错,离开了那个法制健全的社会,李适心中的猛虎被释放了出来。
丝毫没有那种失去了法律保护的战战兢兢,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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