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他操心。
下山之后回村,路过王戮五家的院子时,朱秀想了想,既然人家里待客,就不要去打扰了,等临行前再来跟王戮五道别。
朱秀扭头朝那处篱笆院墙看了眼,刚准备抬脚离开,却是“咦”了一声止步。
院墙外拴着一匹棕色骏马,高大神骏,毛色顺滑,品相上佳,不似中原马种,倒像是纯正的草原突厥马。
“看来老王家的这位朋友倒是混得不错,能养得起如此金贵的突厥马。”
朱秀心里暗暗嘀咕,有些眼热,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时代里的豪华级座驾,就跟后世小区楼下突然停了一辆欧陆一样,总是忍不住多瞅两眼,然后在心里酸溜溜的戏谑一句:“敢上秋名山跟俺的大宏光比比麽?”
眼热归眼热,朱秀知道自己的斤两,就算给他这样一匹马,他也驾驭不了,不是他骑马,而是马骑他。
不过这倒是不妨碍朱秀站在远处,报以欣赏的目光打量。
“咦?”这一看,朱秀又瞧出几分端倪。
朱秀犹豫了下,猫着腰贴着篱笆院墙小心靠近,那马轻轻打了个响嚏,有些警觉地偏过头,一双灵动的水润大眼注视着陌生人。
朱秀轻轻在马颈上抚了抚,以示自己没有恶意,待到安抚住马儿,他伸手掀开马鞍子下的褥垫。
那搭在马背上,从马腹两侧垂落的皮垫子下,还有一层锦缎绣的薄垫,边纹隐隐泛耀起金光。
“竟然捻着金线!”朱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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