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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社团的通常叫“保护费”,给差佬的叫“治安管理费”,有时候的名目是“卫生费”等等。
总之,你想要卖报,想要靠摆书报摊,就必须搞定黑白两道。
除此之外,你还必须要勤劳,要有竞争意识,懂得哪种报纸书刊好卖,哪种容易压货,要与时俱进,在卖报纸之前先把报纸的内容了解一遍,只有这样你才能更好地推销给那些买报的客人。
也就是说,这个年代摆摊卖报的,大多都是识文断字,并且能读得懂报纸,属于有文化的一类人。
汪阿伯就是这类人。
汪阿伯今年五十岁,以前在大陆读过私塾,四十年代的时候全家来到香港。
当时汪阿伯在工地做过工,也在码头扛过麻袋,更在酒楼端过盘子,可以说香港最底层的工作他都有做过。
最后汪阿伯发现,卖报纸是个很能赚钱的好生意,于是就靠着在码头做工时认识的江湖大佬,在这里扎了一个摊子。
如今风吹雨打十几年,汪阿伯业已把这门生意摸透,不但每天赚的钱要比同行多的多,还经常帮助同行处理他们卖不完的废报。
此刻
像往常一样,汪阿伯用手指沾着唾沫,翻看报纸,把拿到手的报纸先大致通读一遍,看看哪份报纸有劲爆消息,以便他摆在显眼的地方充当今日的“头牌”。
很快,汪阿伯就被一份报纸上面的一则新闻给吸引住了。
他仔细地翻看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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