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禹道:“犯法的,按律处置。其余人员,是留下,还是去投亲,由他们自愿。”
“那,文家的土地、店铺之类的财产呢?”徐博继续问道。
“按律罚没的,充公,发卖。合法的财产不用动,还是归他们自己所有。”田禹道。
徐博有些意外,按照官场的潜规则,文家的财产不会剩下什么。
在心中,他暗自佩服田禹的胸襟。
文家单单是田产,就横跨三个府;而生意上,莱州府城的店铺一半属于文家。
可是在这个庞大的财产面前,田禹却毫不心动,严格按照律法处置。
太平年间,能做到这一点的官员已经罕见了,更何况在乱世。
按田禹的说法,罚没的财产,和文家的庞大财产相比,微乎及微。
这些罚没的财产,府衙不过是过一下手,是赔偿给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的。
根据询问文件的人,还有审问海盗的笔录,文茂等核心人员有不少致伤、致残,甚至人命案子。
案犯基本上都已经归案,除了文正海下落不明。
徐博问道:“公子,有些犯人罪大恶极,按律该问斩的。
尤其是其中的海盗,每个人都是血案累累,现在莱州府的人都还不知道黑鱼覆灭了,
如果传扬出去,他们的肉都能卖出高价,
太多的老百姓想生啖其肉,活饮其血。”
他之所以问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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