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员是因为父母的劝说,考上公务员就等于端上“铁饭碗”,到月就有工资拿概不拖欠,退休还有养老金。而选择警察是因为相对别的职位难度低一些,而且当警察感觉很帅很男人,他记得当父母知道他被录取时候,高兴成什么样。
他也清楚自己的斤两,进入警察的工作岗位,有点格格不入的感觉,如果不被分到警务室,而是在西城派出所办案队或者治安队,凭他的业务能力,绝对被领导训的抬不起头,王所看人很简单,所里不养闲人,必须出成绩,业务能力必须强。
穿上警服的那一刻感觉的确不错,实际工作起来才发现和想象的大相径庭,警察应该像电视里小说里那样威风凌凌,开着越野警车,拿着手枪抓坏人,而他呢?家长里短,平凡琐事,是他工作中的日常,这些细微琐碎的工作,被分局马副局长形象地比喻为绣花针式的管理。
绣花针,那不是老妈缝衣服用的东西吗?我是警察啊。
实习期间,他的确把这份工作干成机械式的上下班,把自己当成到时间拿工资的“打工仔”,师傅说的道理他不是听不懂,有些事不经历过无法感同身受。
师傅脾气好,这三个月很少批评他,有些话都是点到为止,他记得很清楚,师傅点过他两句,一句是说他没进入角色,一句是说他缺乏自信,记着这些并不是他记仇,而是感恩,同事都说他运气好,遇到一个好师傅,孤身一人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下工作,能遇到愿意点你两句、真心对你好的人,这本身就是一种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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