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想到的是传播淫.秽.物品罪,根据报案人当时的叙述和出示的证据,嫌疑人在qq群里公开发布了淫.秽录像。
根据2004年6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传播淫.秽罪立案不妥,嫌疑人传播的录像中也包括他自己,他传播淫.秽录像是为了报复泄愤,关键是数量也不超过二十个。
根据当时孙玉的叙述,嫌疑人只是以视频为要挟,强迫孙玉与他复合,过程中没有实质性的金钱利益要求,也没有发生性关系的要求,以敲诈勒索罪或者强奸罪立案也不适用。
嫌疑人在六个qq群里发布了一到三段不等的淫.秽录像,行为构成公然侮辱他人。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行为的手段包括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根据报案人孙玉出示的证据,唐军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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