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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超级英雄”(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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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毕竟巨人之地只要运气不太差的话日子都能过得不错,但林地……
    袭击魔荚人的村落,屠杀,因为魔荚人的尸体本身就是上好的施法材料和……食材。但考虑到魔荚人和林精的附庸关系,赶这么做的氏族一般都是吸孢子吸high了的逗比,还是活不长的那种。
    偷袭林精,不偷袭村落只杀落单的?哦,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考虑到林精拥有植根大地(站地上就回血)、心灵感应(准确的说是植物素预警)以及人均高等德鲁伊(植物系)的实力,说实话,能这么做的大氏族确实不多。
    进真菌林采蘑菇和孢子?哦,孢子人倒确实不好战,只要你不把刀砍在他们脖子上,他们才不会管你做什么。唯一的问题就是,孢子本身就是有毒的,待时间长了变成疯子都是一个不错的结果了。
    当然,以上这些事儿都有氏族干,毕竟,前两项属于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后者只要不太贪心,一般都不会出太大损失,神经质的话对兽人氏族来说也不是啥太大损失。
    但是,我们第一段提到的荆棘氏族,走了一条不同寻常的道路:当小偷。
    别以为在林地里当小偷和在巨人之地当“冒险者”是一个难度级别的:无论是戈隆还是玛戈隆,对于肉人小偷的存在一直都是眼不见心不烦,他们也没那个心思天天听大地告诉自己家又被偷走几块亮闪闪的收藏品。但林地……呵,在每根草,每棵树甚至每片落叶都是主人的眼睛和耳朵的情况下,偷窃,成为了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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