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让我跟你说一声……天哥,这些东瀛人好生傲慢无礼。”
黄铭天满不在乎地道:“这世道,谁有实力谁就傲慢。形势比人强,就得随风转舵,只要能吃香喝辣,替谁办事不是办?走,到大富豪喝酒跳舞去。”
午夜时分,街道上已经见不到行人了。北风呼呼地吹过,卷起一些纸屑垃圾。
三辆黑色轿车停在金碧辉煌的大富豪歌舞厅门外,每一辆车外,都站着两名斧头帮的人。
他们不是一般的帮众,而是黄铭天的心腹手下,兼且随从保镖。身上不但带着短斧,还带了枪。
在申城,枪火属于违禁品,就算一些有实力的社团字头,想要搞到枪火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斧头帮上下能拥有一百多条枪,全依赖龙城的背景运作。
今儿黄铭天高兴,直接把歌舞厅包了场,身边又有当红的绮梦小姐陪伴,依红偎翠的,好不潇洒。
“天哥,时候不早,该回去了。”
这个时候,只有头马阿刀敢开口相劝。
黄铭天把一杯酒一饮而尽:“好,走。”
伸手在绮梦丰满之处狠狠捏了一把:“还不拿手袋跟爷去快活?”
“天哥你好坏……”
绮梦娇嗔一句,赶紧起身,任由黄铭天搂着,凑到耳边撒娇地道:“天哥,你可答应我的了。今晚我服侍得你爽了,你要帮我把梦妮那个骚蹄子卖到鸡寮去。”
梦妮是大富豪新来的歌手,风骚得很,颇有走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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