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拿林森做人肉护身符,只有这样,我才能不受血水的侵扰。我坐到了他的腿上,被子软绵绵的,林森说:“你真该减肥了。把头发弄弄,戳到我鼻子了。”他偏过头打了一个喷嚏。我穿的是一件戴帽子的卫衣,我把帽子戴上。林森问道:“你坐的这么直干嘛?不累啊?”我说:“我怕影响你。”林森说:“你影响不到我。”我说:“那我怎么舒服怎么来了。”林森说:“随你的便。”我把头埋到他的肩膀上,环住他的脖子,就像躺在温暖柔软的床上一样舒服,竟然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森轻拍我的后背说:“起床了。”我晕晕乎乎地醒来,脸上湿乎乎的一片,我擦了擦口水说:“不好意思,把你的被子弄湿了,我给你洗吧。”林森说:“没关系,反正也是你家的被子。”我迷迷糊糊地说:“这么快就到高速了?”林森说:“你不如睁开眼睛看看。”我睁开眼睛,漆黑一片,我都看不到林森的脸,只能听到他的呼吸声,我说:“天终于黑了,你怎么不开灯?我是说探照灯,不会看不到路吗?”
我揉了揉眼睛,才看清,我们是停在了路的中间,左边是一个小公园,小公园中间有个喷水池,喷水池里有一只大鸟,水池周边有灯光照着。是百鸟公园。我们的右边是一栋大楼,林森住的地方。大楼里络绎不绝地走出人来,走进百鸟公园。那些人走得很慢,异常的缓慢,就算是蜗牛的速度都会会快上一些,他们离大楼越远走得反而越慢,双腿越来越沉重,就是一点点地往前蹭。我发现我还是坐在林森的腿上,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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