块就很头疼。”
赢小姐说:“我会帮你放一群饿狗。替你收尸,会把血都舔的干干净净。被我打死的死相也好看不到哪去。”
林森闭上眼睛说:“有个人说过我迟早有一天会被女孩子锤死,我就牺牲一下满足那个朋友的预言吧。”他脸上浮起了一丝甜蜜的苦笑。他接着说:“你看到过一个男人被女人打死吗?我可是个绅士,要有体面的死法。”
“我看到过,”赢小姐冷笑,“我自己就动过好几次手。你既然是个绅士,我就给你个机会,你吞枪吧!”
林森叹了口气:“吞枪的绅士倒的确不少。”他整了整领带和衣襟,苍白娃娃脸上,居然带着那种充满讥刺的微笑。
赢小姐问:“你还有什么话说?”
林森说:“你有枪吗?”赢小姐说:“有。”林森:“火力够大吗?我的皮可厚啊。”赢小姐说:“不但火力够大,子弹也够,够你自杀几百次了,而且装了消音器,不会打扰到别人。”她抛在桌子上一样东西,“叮咣“一声。
林森捡起桌子上的手枪,说:“我只有一样事觉得很遗憾。”
赢小姐问道:“什么事?”
林森的声音仿佛忽然变得很优雅:“幕已落了,这里却没有掌声。”
他微微矜首,动作也优雅得像是位正在舞台前谢幕的伟大演员。
然后他就把枪口放到口里扣动了扳机。
他扣动扳机的声音和赢小姐的掌声同时响起。
赢小姐说:“不管是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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