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血红的光芒。
针头上还带着血。
赢小姐叹了口气:“你不该用这种东西来对付一个跟你握手送行的朋友的。”
“这个朋友若不想捏碎我的手,这根针也就不会弹出来。”林森又补充了一句,:“况且你也不是我的朋友。”
林森用手指轻轻一转戒指,尖针就又弹了口去。那个戒指很眼熟,曾经戴在婴桑的大拇指上,蓝色的宝石上一抹鲜红的血沁。而这个扳指只能戴在林森的无名指上。
“看来你的确是个很小心的人。”赢小姐又在叹息。
“所以你觉得很失望?”林森说。
“的确有一点。”赢小姐说。
“你失望的,也许并不是因为我还活着。”林森在冷笑。
赢小姐说:“我本来不想让你死的很苦的。”
林森摇摇头:“死本就很苦,怎么死都无所谓了。”
赢小姐说:“你应该知道我还是把你当朋友的。”她走近了,坐在了桌子上,抚摸着林森的脸和胸膛,林森似乎整个人都僵硬了,但他还是把他的脚往里推了推,发出一些声音,我趁机往后又贴了贴。赢小姐的右手还在不停的流血,她就用这只手挑逗着林森,林森的衣襟已经被血染红了,还有血流到了地上。丫的,还不是不是人啊,流了这么多血也不死!
林森冷笑道:“以前的确是的,但是现在却已不同了。”
赢小姐说:“有什么不同?”
“现在你已是个了不起的杀手,来取我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