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有一天有个人找到我们租的房子。他看到我和外婆,一句话没说就走了,外婆很害怕,给我穿上厚厚的衣服,给了我一个地址,让我去那个地方找我舅舅,并且再也不要回来。无论遇到了听说了什么都不要再回去。”
安律师说:“那你之后回去过吗?”
我说:“从来没有。我都记不得那是什么地方了。”
小安问:“那时你几岁?”
“六岁。我记下那个地址后,按着地址找了过去,是山底下看山人住的小房子。那里住着我舅妈的大哥,后来我管他叫大舅。第二天一大早大舅就把我送到镇上去了。”
小安问:“你们是坐那种骡子拉的车去的吗?”
我说:“当然不是了,大舅把我裹在了他的兔毛大衣里,放到自行车车筐里骑车过去的。”
小安哑然失笑。
我接着讲:“我们到镇上时,已经是晚上了,那时舅舅舅妈,也就是后来我的养父养母一家人正在吃饭,我一直管他们叫爸爸妈妈。爸爸妈妈自己有两个孩子,我大姐,还有弟弟。大姐大我们很多,常年在外,不在家里,弟弟比我小一岁。大舅的孩子就是李不一,那时在镇里上高中,就住在我们家。我们到时,他们正在吃饭,是妈妈开的门,她见到我们两个很意外。但她很喜欢我,为我更改了户口,让我作为他家的孩子。”
安律师问:“他们对你怎么样?”
我说:“很好,视如己出。我记得小时候躺在屋里睡觉,妈妈和她弟妹就是我小舅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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