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枪,一手拽着勒马的缰绳,好不耀眼。
而平民区域内的市民们自然是十分的守规矩,只要远远地瞧见那顶象征着贵族的旗帜,就会自发的排在街道两边让行。
毕竟前车之鉴实在是太多了,死在贵族的坐骑蹄下的平民不计其数。
平民在街上被贵族撞死,若无够硬的背景关系,只能算是平民自认倒霉。
毕竟平民的细胳膊可拧不过贵族的粗大腿,人家贵族不计较平民的“无礼冲撞”就算是不错了!
“我的天,小金萝丝衣锦还乡了!”
“嘿——小金萝丝——”
“金萝丝姐姐…”
随着金萝丝逐渐靠近那居住了数年的温馨小屋,周围居民的也涌现出越来越多平日里熟悉的面孔。
但是大多的熟人也知道金萝丝的身份已经今非昔比,在打招呼时也感觉到一种局促。
但是金萝丝还是极富涵养的一一报以微笑。
很快,金萝丝手中缰绳一勒,流银龙鳞马前蹄一扬,口中嘶鸣了一声,便停驻于此。
金萝丝麻利的翻身下马,骑士靴踏在老旧的地砖上,满身的铠甲都抖出金属罐头磕碰似的焖响。
这是一栋略显老旧的公寓,单从那布满苔藓植物的斑驳墙壁,以及那开裂出无数密缝的窗框便可以看出,这栋公寓上了年头,且久未修葺。
但是因为靠近宫廷附近的缘故,这样破旧的公寓的租金却一直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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