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
那真是在野地里跑出了赛车的速度来,只花了三分钟,就根据脑海中记下的地图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前。
左前方大概二百米左右,一群大角鹿仿佛毫无防备似的低头吃草。
不过陈离知道这都是假象,一般狩猎者想要靠近它们五十米内都做不到。
大角鹿群看似没有防备,实际上在别的动物靠近一百米内就会被发现。
头鹿领导鹿群,决定鹿群每次遇上那些不怀好意的家伙时,是战斗还是战术性撤退。
论战斗力,它们可没有外表那样温和无害。
鹿群的野蛮践踏和巨角撞击,那威力让陈离都大吃一惊,这可是活生生践踏了十几匹野狼的暴力大角鹿。
速度方面也不赖。
大角鹿群的奔跑和跳跃速度十分出众,足以让它们摆脱绝大部分狩猎者的追击。
只有小鹿、年老力衰的老鹿或者受伤的伤鹿才会被追上,让狩猎者饱餐一顿。
一想到自己不久后就要成为草原狩猎者的一员,击杀一头或者更多的大角鹿,陈离心中就有些不适。
“d,心态果然还是没那么容易就改过来的。”
啐了一口,陈离发动了冲锋。
敢选大角鹿也不是没有原因,因为他暗自比较一番,不管是亲身体会到的强大感觉,还是冥冥中说不清道不明的直觉,都告诉他,狩猎绝对会圆满成功。
他也相信这个判断。
两百米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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