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一位女士从沙发走到客厅,着一袭灰蓝丝缎改良旗袍,衣身附刺绣印花,领上一颗珍珠扣,指间一枚金珠戒,一身上好的面料在敞亮的光线下印射柔和反光,将原本的素色平添几分活跃的亮度。
她齐脖的短发蓬松后卷,脸上还化着淡妆。
“你是谁?”
何晓穗开口。
却见窗前还有一人,因着何晓穗的声音转过了身。
项林珠看着他怔怔道:“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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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社会皮肤略黑, 较瘦, 留着庄重的二八分,眼皮虽单却大小适中, 轻微眼袋爬上道道细纹,许是因着身份架子不爱笑,时常看着都很严肃。
他看见项林珠时感到意外, 却也只是略微一顿, 随即恢复常态。
过来人的眼睛总是锋利无比。
何晓穗一边上下打量项林珠,一边问谭社会:“你们认识?”接着和颜悦色问项林珠,“你叫什么名字?”
二人都还未开口, 却见穿着睡裤出来的谭稷明。
他似乎刚洗过澡,漆黑的短发还沾着水,空气中隐隐飘散漱口水的味道。
“回来了?”他喜形于色看着项林珠,“今儿别做饭了, 咱出去吃。”
他口气这般熟稔自然,长了耳朵的人都能听出二人关系匪浅。
何晓穗惊,脸上带着笑, 去拉她的手:“快和我说说,你叫什么名字, 你还会做饭吗?”
谭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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