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了。
“我去!”
张宏正连忙跪下伸手在岩缝中掏摸,摸了好一阵子,衣服被扯破了,胳膊手背上也被尖锐的岩石棱角给划出几条血痕来,费了好大的劲才把灵晶给捡了出来。
“肥肥大爷,你是在玩我啊。”
张宏正没好气地把灵晶放回石桌,当然不敢再放在肥猫的脚下。
肥猫呆呆瞥了他一眼,又东张西望起来,似乎在重新找另外一只新飞蛾。
如果有一百个人看见他现在的所作所为,那起码会有一百万个人会觉得他疯了。
把这可以让散修杀人越货的横财用来给一只傻乎乎的肥猫,肥猫还很嫌弃——猫当然不会吃这东西。
每个人都乐于把这种不可思议的疯癫事当做饭后茶余的谈资,一传十十传百百传万,所有人都会觉得他是疯子,从程度上来说比那吃人肉练功的老头还要更疯。
张宏正看着那傻痴痴的肥猫大挠其头。
这可和他预想的情况不一样啊。
是不是自己记错了?
或者是这只肥猫还没饿呢?
难道要抓住这傻猫硬往他嘴里塞?
但如果他真的吞了下去又没有反应呢?
难道要等着他拉屎,去在那猫粪里翻找灵晶?
而且这肥猫到处乱跑拉屎又没个定数,谁知道他什么时候拉拉在哪里?
那样每天小心翼翼地到处找猫屎不知道要花费多少精力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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