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有些大了,但是城西还真没有几个人不认识他的。曾经城西响当当的问题人物。从小便没爹吗没的他一直被寄养在叔叔家里,奈何他身体发育特别快,从小就很能吃,一顿要吃上四五碗白米饭,也正因此婶婶十分不待见他。等他八九岁的时候就让他出来打工赚饭前。他几乎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给餐饮店洗过碗,扫过大街;再大点就去当流氓,到处收过保护费,还送去了少改所。放出来后倒是安分了些,给赌石店当过杂役,给种草交易所当过园丁,后来跟着一个雇佣兵团出任务,因为第一次出任务就猎杀了一只梅拉山区的鹿犬兽而彻底出名。
他不是魔法师、不是武技者、更不是什么魔法交易者。眼下,他只是个待业者,昨晚去酒吧喝酒,因为没钱被扔了出来。没成想碰到了卡夫那个糟老头。不就是赔钱的时候顺手扒走了他的钱包么?!他又不是不还!他这不就来应聘来了么?!那小老头也太小气,板着一张死人脸,还当众撂他面子,实在可气!
虽然才十七八岁,戈斯的生活阅历比起一个成年男子来分毫不差。也正因此,他看过许许多多的人,见过很多双眼睛,那些人的眼睛都很难看,浑浊的,夹杂着各种各样的心思,跟眼前这一双完全不同。这双眼睛长得可真好看……就像……就像……
“你的眼睛长得很像我家的小鹿犬。”某人想了很久,俯视了艾文很久,然后吐出了这样一句话。他保证,他是有感而发,而且这话是真心的赞美。
鹿犬,鹿犬?鹿犬!!!你才鹿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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