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法尔廷斯抚摸着马头,轻轻叫道。
小白仿佛有灵性一般,蹭着他的手,轻轻喃呢,一人一马就像上辈子就认识一样,天晓得,也不知道法尔廷斯和小白是不是互相认错了,因为所谓“小白”明明通体黑色,仅额头和四蹄各有一撮白毛!
就是它了!
不理会战友们“找到亲兄弟”和“嘿,这马一骑上去眼珠子都瞪出来了!”的嘲笑,法尔廷斯带着小白狠狠饱餐了一顿,从此他们的命运再也分不开了。
第一项选拔要求很简单,骑在马身上即可,200人中挑选50人,下马即落选,吃饭,喝水包括排泄、睡觉,全部在马上完成。
半天之内就有百人下马,剩下的就怎么也不肯下了,法尔廷斯身为二级骑士,耐力比普通人强些,但骑马只是小时候骑过,13岁之后在军营中骑得还真不多,所以骑术也有限的很。
仅半天时间,大腿内侧就磨出了血泡,而小白却出乎意料的强,本以为先吃不消的是马,瘦的跟骷髅似的,乍一看站都站不稳,偏偏带着个人半天跑下来,还是那副死样子,而且不出意外还会继续下去。
小时候猎人的经历教会了法尔廷斯要学会坚持和忍耐,作为猎人,有时候并不定要比魔兽强,需要的只是比它更有耐心,而六年兵营生活也正是这些品质才让他一步步成长到今天,否则当初13岁的他也坚持不下去。
这些品质到今天还在起作用,法尔廷斯强忍着大腿内侧火辣辣的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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