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
苦逼的何剑陷入了无边的黑暗,脸上的阴沉都要滴出水来,一遍遍的重复基础动作,气场强大到连普鲁斯都不愿意到他跟前。
何剑的性格当中有坚韧二字,还有一股傻子精神。
或许这是他小时候学琴时养成的习惯,虽说对学琴百般讨厌,但既然做了,就要做到最好,这一段弹不好,那就多弹几遍。
10遍不行就20遍,20遍不行就50遍,咬咬牙就100遍。
何剑会三门外语,当初记单词的时候,他父母跟他说,你每天要记10个生词啊,他说好。
在学习的过程中,他听说了无数的记忆法,有的吹到了天上,如何如何好用,他偏偏不,坚持每天10个生词,每日不息。
所以说,有时候笨办法也是一种好办法,而大多数人都忘记了这一点,迷失在了找办法的过程当中。
当菲奥把晚餐端过来的时候何剑还没劈完。
初冬的天气,何剑仅把上衣扎在腰间,露出排骨一样的小身板,浑身大汗,但看着竟然会有一种气势。
等何剑过来吃饭的时候,右手几乎完全抬不起来,菲奥看见了,只说了一句:“左手也要练啊。”
何剑: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说,只想向你丢出一只箭
兔。
中午没吃到的箭兔晚上终于吃到了,模样比中午的好得多了,至少一眼看上去就能分辨出来那是块肉。
何剑咬了一块在嘴里,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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