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财务报表,就可以简单做出一个大致不差的估值来。
这是因为传统企业在产品、市场、竞争等方面已经非常成熟,基本上在一定的时间内,不会有特别大的变化。
而互联网公司则因为技术新、市场发展和变化快、盈利模式弱、轻资产等特点,很难用传统企业的估值模式来做估值。
尤其是在1998年这个时期。
美国的互联网公司不断的创造出令人惊讶的一个个高估值,从而也逐渐形成了一种观念:
在互联网行业发展的起飞阶段,真正重要的不是盈利,而是增长速度和市场份额。
华尔街的一位分析家说:“在这一阶段,盈利并不能说明什么。投资者能够理解,在行业的早期增长过程中,保持高速增长和占有市场领先份额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优势。”
因此,现阶段投资机构对于互联网公司的估值,基本上都是凭借经验和直觉,以及对公司发展前景和市场的预测来做出。
如果一定要说,现在有什么明确的估值方法的话,那就是deva估值法(disted equity valuation analysis,股票价值折现分析法),
deva 最早由摩根斯坦利的分析师 mary meeker 提出,现在基本上已经是硅谷对互联网公司投资的估值参考标准。
deva 估值的公式为: e=mcc(其中 e 为项目的经济价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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