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返乡,他想了好多好多。
广州很繁华,很富裕;番禺很繁华,很富裕;五彩缤纷,纸醉金迷,但这里是我的家吗?我能在这里呆下来吗?能向石酉恭那样,在这里的某个小区,买套房子,成为广州市民吗?以后自己的子女,就在广州出生,在广州受教育,在广州长大,自己出生的广西曾村,只是他们印象中一年只回一次的,陌生的老家……
曾仕湖在脑中否定了这个想法,当然,也可以说暂时还不够格做“房奴,”先别说那十几万的首付款是个天文数字,就是1800的月供也遥不可及……
其次是曾仕湖当时,或者那个年代的大多数普通人(房产或者金融行业之人例外),都还没有意识到房地产的巨大造富能力,房地产的金融属性,在当时的曾仕湖看来,花个几十万在陌生的广州买个房子,供个十几二十年,实在是不值得,那自己半辈子不是被这房子套死了么?
就算有钱,自己也会拿去做生意,拿去投资,拿去“闯荡江湖”,哪怕失败也不后悔(当然,当年的曾仕湖还不知道,创业风险可比买房大多了。)
n年后的曾仕强经常说,如果当年在那里买房,就怎样怎样了,曾仕湖不禁想哑然失笑,广州话说的“有早知,没乞丐。”在此后的十年间,比房产机会更大的多的是,又有几个抓住了,比如比特币,比如腾讯股票,再次也有贵州茅台,那个不是翻了几十上百倍,甚至几百万倍,巨大的机会和财富无时不有,你有那个命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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