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烨很认真,“我觉得,是。”
血玫瑰,“是你个大头鬼,充其量,你就是个年久失修的软男,有点用,但经常需要维修,用起来也不够硬。”
宁烨,“谁说我不够硬?”
血玫瑰,“我说的,你刚才裤裆帐篷支起来了,半挺半歪,话说你的命根子不会长歪了吧?别紧张,我认识个男科医生,动点小手术,或许可以拨歪反正。”
轮到宁烨想喷老血了,“大姐,你这么污,家里人知道吗?”
穿上衣服,烤了山鸡,宁烨便提议启程离开,返回东海市。
血玫瑰有点磨磨蹭蹭,她现在的情况特殊,在至尊商会高层眼中,她可能被宁烨杀害了,也可能倒戈,投靠宁烨当了叛徒,前者还好,如果是后者,等她回到东海市,将会是无穷无尽的追杀。
叛徒二字,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承受不可想象的灾难。
“大姐,我教你个脱身方法。”
“就说被我劫走了,玷污了身子,但是誓死不从,后来清河古道爆炸,幸运活了下来。”
“当然,别说怀了我的娃就行。”
“如果是双胞胎,另当别说,你可别说我不负责,我只是软饭男,不是渣男。”
……
宁烨嬉皮笑脸道,血玫瑰无法反驳,也不想反驳。他们走了很久,终于到达一条大山道路,搭了一辆顺风车离开。
半路,宁烨借司机手机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的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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