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角噙笑,眼波流转:“咱们易水三大世家子弟送的礼物,都没能让程二小姐真心赞一句‘很喜欢’。所以,其实是本小姐起了好奇心了。”
程飞凤对罗霄说这话时声音不大,但周围人多,总有人听了去,很容易就传到有心人耳里。
吴俊彦神色不变,眼底掠过一丝阴翳,他的父亲这两年积极运作,有心掇合他与程二小姐,虽然他对这位二小姐的性子很是不喜,但家族联姻这种事,也由不得他挑挑捡捡,因此内心尽管有所抗拒,但还是默认了。
当然,现在事情八字还没一撇,而且一家女百家求,他吴家也只是众多打同样主意的世家之一而已。与其他世家子弟同台竞争,吴俊彦能接受,他对自己的条件还是很自信的,但这个半途杀出的平民学弟却让他很不舒服。前有相邀被拒,后有程二小姐另眼相看——说实话,他对程二小姐没啥感觉,但程二小姐这样的态度,就让他有一种被一个各方面远不如他的家伙比下去的不爽感。
“有什么可好奇的?这位罗学弟的来龙去脉我已经弄清楚了,他常年穿补丁衣服,两个月前还住在一个年租不过百钱的破村庄里,直到两月前他外出执行任务回来,可能弄了点小钱,穿得人模人样了,住的地方也换到了城南一家普通民宅。”吴俊彦脸上浮起淡淡的嘲笑,“这样的人,你还能指望他能拿出什么好东西?”
“那可未必哟。”唐霜月眼波流转,似笑非笑,“不是有所谓‘礼轻情义重’吗?再说了,就不准别人出任务过程中弄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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