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头颅,以冒首功,按律,当枭首,并意图毁坏证据,当劓,戍边,并诬上造张仲私斗伤人,私斗反坐,当罚二甲,威逼下属,以为不诚,当罚髡,黥为城旦,为吏,执法而犯之......。”
张仲看着上首的贼曹掾一条一条的念着罪状,念了好一会儿,才将其念完,然后给了一个最终的处罚结果。
“数罪并罚,判亭长尚,夺爵四级,免髡,免黥,罚二甲,劓为城旦,戍边,弃市。”
秦国的判刑让张仲再次见到了爵位的巨大用处,即便是犯了死刑,该抵的罪名还是可以照样可以抵的。
要不是尚的爵位太低,只是个不更的话,张仲估摸着,恐怕死罪也能抵消掉成无期徒刑之类的。
接下来,就是针对作伪证的其他人了。
亭长葵是从犯,他虽然没有尚那么叼的去当面威胁张仲,并毁坏证据,但众人一致指认,他也曾抢功,
并且在后来,尚在游缴及乡上求盗监视下,以指甲和树叶写字传递时,他也曾帮了忙。
最后,他因为骗赏盗功,和威逼下属,为官不直,被判了夺爵,罚为隶臣,劓,赎黥为城旦,并戍边。
说起戍边这个罪名,他看似对于好战的秦人很友好,实则不然。
秦人之所以好战,是因为战场上立下功勋,能得到各种各样的赏赐,让自己和家人过得更好。
而不是天天守在城墙上,日夜不休。
那不是好战,那是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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