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人,所以这些烦恼的事儿随他去吧,以后再说。
转天起来吃过早点,梁惠凯要去学校接钟灵。北京的天气要比矿区暖和不少,军大衣就不能穿了,关键是不好看。虽然钟灵不嫌弃他,但是也不能给钟灵丢面子不是。于是把刘若雁给他买的一身衣服穿上,照照镜子,感觉精帅气了不少。
梁惠凯去得早,在宿舍楼下等了一会儿,正好钟灵和几个同学们吃饭回来。钟灵把饭盒塞给同学,跑过去拉着梁惠凯就走。同学见状,都好奇地看着梁惠凯。
有人不嫌事大,喊道:“钟灵带上我,我要当灯泡去!”同学们哈哈大笑。钟灵很骄傲,回过头来说道:“想得美!我哥这么帅,你们看上了怎么办?”那位同学说:“不去也行,回来请我们吃饭,要不跟你没完。”钟灵说:“看我心情好不好,心情好了请你们吃饭,拜拜了。”
梁惠凯想,听这话钟灵肯定和同学们讲过他了,问道:“丫丫,你长得这么漂亮,没人追过你?”钟灵得意地说:“追我的人多去了!有同学,有师兄,哈哈。不过我单单喜欢你这傻小子,你心里就美去吧。”
被美女惦记着也是值得骄傲的事,梁惠凯心里美滋滋的,问道:“咱们去哪儿?”钟灵说:“去大红门,那儿是服装批发市场。”梁惠凯过意不去,说道:“我来了怎么也得给你买身好衣服啊,咱们去商场行不?”
钟灵说道:“老帽儿了吧?一件衣服在商场卖三百,在批发市场一百块钱就能买下来了。我们同学也都去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