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仙考虑再三,准备回去了。
这些天,她将一切事情都打理好了,其中包括将饭店转让给了别人。
其实,也不能算是别人。
郑仙将饭店转让给了崔平,她觉得崔平是可以信得过的人。
最重要的是,其实崔平在s市发发展得并不好。
如果不是有一次,许凤帮忙过来照看兰兰,无意中提到崔平其实也很擅长写,郑仙还一直以为崔平在事业方面发展得挺好的。
谁不想创业,可谁又不是不知道写是其中最不赚钱最辛苦的一种。
谁都想发财,谁不渴望自己写的有一天被知名编剧选中,可以改编成影视剧,或被出版商选中,那全部的心血都是值得的。
其实,郑仙觉得自己在写方面很有天分,有时候突如其来的灵感,就让她又有了一个新的题材。
她得知许凤也没有坚持写,虽然许凤没有说其中的原因,她大概也猜到了,写太累了,也太孤独了。
但是,郑仙告诉许凤了一个新的题材,她写到了稿纸上,并让许凤转给崔平。
郑仙觉得这个题材很新颖,反应的是社会现实,只可惜她太懒了,当然最重要的是她不喜欢写。
郑仙就是这种人,不管感情也好,事业也好,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勉强不了。
可是,谁又不知道作品被选中的机会微乎其微,或者干脆说是不可能的更现实一些。
所以,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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