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
女人白了男人一眼,倒也没把他认为是没骨气的怂蛋,只不过从生存角度考虑,像是张子民更值得信任些,更强大些,就此她又多看了张子民两眼。
张子民看了一下合同,原房主张子民认识的,是个老头,老头的确是长时间的把房子租出去,于是道:“好吧,你们的确算这里住户,我倒是不能赶走你们。”
见他好说话,男人得意了些,“现在没话说了吧,麻烦你不要再来烦我们。”
“然而我想烦谁就烦谁。”
张子民当即变脸道,“你所谓的房租合同有效性,事实上是在官府规则下背书的,如果你不承认这个规则存在,这份房租合同就失去效性。这会发生什么呢?我就展开说说。”
再道:“失去规则后就是丛林法则,从远古时候起不论人类还是动物,地盘属于先占有的人,也就是我。你们还没生,我妈还是小姑娘就住这了,我家三代都在为这系统工作。二,想推翻土著是可以的,但必须拳头大,杀光原主人。”
“也就是说,一但我们共同确认官府规则已经失效,你想住这地方就必须有能力干掉我。我以为你知道这些事的?”张子民最后总结。
两人被绕的有点晕,但大抵听懂了,不得不说也像是有些道理的。
“好吧……我们选择合同有效,并承认官府规则仍旧有效。”
女人只得这么说了。有点不想,但又觉得张子民更加可靠一些,至少比大头可靠也比大头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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