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了。我从小就有情绪不好时抠大拇指的习惯,下手没轻没重,总弄得裂口流血。在车子排队盘上航站楼的期间,他突然捉住了我的右手,说,流血了。楚悉从以前就这样,他从来不会用“别这样”、“不许这样”的话来制止我荒唐的行为。他永远只是陈述事实,像个百科全书。
楚悉搬下行李,冲我摆摆手,转身朝候机大厅走去。我冲他大喊,不许走。他回头冲我笑了笑,脚步没有停的意思。我控制住自己的双脚,绝不会下车,我绝不会去追他。你今天要是走了我们就分手,我说。我已经妥协了,我加上了“今天”?这个时间限定,我只是让他今天别走而已。楚悉这回连笑都没冲我笑。望着他黑色的背影消失在五颜六色的人群里,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被弹弓打中的麻雀,从枝头坠了下来,持弹弓的小孩快乐地飞奔而去,寻找下一个受害者,根本不看一眼我这只死鸟。
其实这句“威胁”一出口我就没了底气。我和他谈什么分手,我求了他无数次,他从来就没答应过要跟我在一起。我们只是室友。
楚悉离开的第三个月我告诉他?我和樊忆川在一起了。他回复说,嗯。这个“嗯”字气得我三天没理他,第四天我忍不住了。我有觉悟,知道他不可能主动跟我说话,三天也就够了。我开始在给他发去的每一条信息里都提到樊忆川,讲他的各种事情。经常是我洋洋洒洒写了一大段,楚悉就回我三个字——挺好的。
有一天他终于回了条不一样的,说,他是我介绍你认识的,你说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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