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凭借琵琶曲《斗百草》出人头地,风光一时。
只是好景不长,那日,林蓁蓁去东市买花针,遇见一个赖子,赖子威胁他交钱,否则就要把他的身世告诉太乐丞崔立,让他生不如死。
无奈之下,林蓁蓁只好服从,赖子要吃要穿,他给养着,赖子要嫖要赌,他给供着,直到有一次,他去交钱,在暗巷看见的不是赖子,而是浑身染血的七子。
七子笑了笑,露出一排整齐而洁白的贝齿,把赖子血淋淋的头颅丢在林蓁蓁那双精致的绣花鞋旁。林蓁蓁哭了。七子道:“六,杀了他,我就能来陪你。”
七子并非说说而已,先前,他一直流浪在皇城外的酒肆茶坊,认识了顾十八的主家谷伯。谷伯告诉他,似赖子这样的,他若能杀三个,就能进署做长役。
三个而已,七子咬咬牙,把杂耍的钢刀提在腰间,应承下来。一个在南郊芦苇荡,完事之后吐了三天;一个是雨天,脚踩滑,手戳在竹竿上,险些赔了性命。
“六,他是第三个,杀了他,我就能来陪你。”七子踢一下赖子的头,重复了自己的话,“你别怕,从今往后,你我兄弟不会分开,同年生,同年死。”
林蓁蓁哭得一发不可收拾,又哪里知道,自从东市相逢,整整六年,偌大的长安,七子从来没有离开过他,只是藏在暗处,默默地保护着他。
最终,七子用三条命换得了进太乐署做长役乐工的机会,才知道主家不是谷伯,而是春院的文吏顾郎。顾郎问名字,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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