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没有解释,打起精神,仰起白嫩的小脸期待的望着他:“小叔叔要尝一尝吗?”
女孩的眼神带着几分请求,虽然演技很烂,但唐落拒绝的话在舌尖滚动了一圈到底没能说出口。
等他坐到餐桌旁,唐夕眼神中的期待更甚,亮晶晶的像钻石,在灯光下泛着流光溢彩,却又柔和的像棉花糖,软的蓬松,夹杂着丝丝甜意,渲染的空气中都多了几分甜味。
唐落收回视线,吃了一口,味道格外熟悉,拐几个街道就能买到,难为她下着暴雨还跑那么远了。
小骗子。
偏偏唐夕毫无察觉,兴致勃勃的问:“好吃吗?”
唐落含糊道:“难吃。”
唐夕:“……!”
这得是多狗的男人才能说出这种话!女孩在家等他回来还给他留饭他竟然说难吃!
唐夕轻轻深呼吸了几次,软声道:“可能是我以前没怎么做过饭,我以后多练练,天天给小叔做吃的好吗?”
唐落咀嚼的动作顿了顿,又一次含糊的嗯了声。
唐落吃完之后洗碗的时候摘下了腕表,唐夕宛如离不开家长的小朋友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
厨房里的灯光很亮,唐落的肌肤在白炽灯下几乎白的发光,尤其是他冷白的手腕上,红色的胎记格外明显。
唐夕记得,在书中秦家就是靠着这个胎记认出唐落是他们流落在外的孩子,至于唐落为什么会在商业合作的时候摘下腕表,又怎么被秦家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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