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快,短短的发梢都要摇得飞起来了。
钱不尽看得哈哈哈地笑,庄栖觉得自己的行为有点过分了,对方好歹算是甲方爸爸,面子还是要给的:“他人挺好。”
就是不够清爽,有点油腻。
所以,金成书是不是喜欢男人,都改变不了庄栖对他没有任何非分之想的事实。
真要论起理想型,自己更喜欢开朗,看上去好相处,最好笑起来也好看的……
庄栖想起阮二少送他蛋糕那天,他吃完所有蛋糕,出门扔包装盒,看到还没走的阮二少,正和他带来的那位朋友在角落里嘀嘀咕咕。
阮二少背对着他,所以看不到正在不远处掀垃圾桶盖的他,二少那位朋友倒是一眼注意到了。
庄栖始终能感觉到对方的目光,如影随形。
真的很奇怪,那目光并不会让他感到半点不自在和厌烦,反而透着说不出的亲切,会让人心底不由自主涌上近乎温暖的情绪。
关于这点,庄栖怎么也想不明白,最后忍不住回头看了那人一眼,想看看他到底要干什么。
阮二少那位朋友,对于自己会突然回头看他,似乎还挺高兴的,笑意从无到有,顺着唇角一直蔓延进眼底。
他还用手指在唇边点了两下,看得庄栖一头雾水。
直到丢完垃圾,绕去洗手间洗手,他才从镜子里,看到自己嘴角沾着没擦干净的巧克力粉。
听到地铁报站,庄栖拉着不知什么时候又塞上耳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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